2005年5月1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五版: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
素凡

  2005年4月4日,广西柳州市象州县法院开庭审理一桩贪污案件。被告人是象州县笔架山林场64岁的退休老出纳梁永萍,他在退休前的8年中,先后3460次贪污公款合计3万元。这些钱,大多用来给儿女交了学费。震慑于法律的威严,退休多年后,他还是选择了自首。法院最后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
    
  出纳爸爸偷公款存学费
  梁永萍是广西柳州象州县笔架山林场的老出纳员。
  林场地处偏远的山沟,梁永萍30多岁才和一个乡下女子成亲。结婚后,他的一双儿女相继出生。妻子赵九妹没有工作,一家人仅靠梁永萍每月几十元的工资生活,日子过得紧巴巴的。两个孩子上学后,每到交学费的日子,老梁都很发愁。
    1993年5月,赵九妹得了肝炎,她的病几乎让梁家陷入了绝境。家里仅有200元存款,要是拿这钱给她治病,孩子上学就成了问题。梁永萍强拉着赵九妹到柳州市人民医院看病,这一趟花了150元。
  一个傍晚,女儿放学回来问梁永萍要钱买复习资料。梁永萍迟疑了半天试探着对女儿说:“林林,不上初中了好吗?”林林睁大眼睛吃惊地望着爸爸,发现爸爸不像是在开玩笑,急得哭了起来,并且以绝食抗议。
  女儿一绝食,梁永萍就慌了神,既担心妻子知道后不肯吃药养病,又害怕执拗的女儿做出什么傻事来,赶紧对女儿说:“别哭,别哭,爸爸不是不想让你读书。读,继续读。”
  此后,梁永萍再接触到公款时,心就开始不住地打鼓。一天,他摸着保险柜里的一沓沓钞票,怎么都抽不回手来,一沓一万元,只要一沓,孩子就能上学,妻子就能治病。
  梁永萍最终将手缩了回来。当他锁上保险柜时,发现自己手里竟然攥着一张10元的票子。
  回到家里,梁永萍将那张被攥得湿漉漉的钞票铺平,仔细地夹在工作日记本里,用铅笔记录:1993年6月10日,10元。
  此后,他又拿了几次,每次最多10元。每拿一笔,他都在本子上记录下来。两个孩子上学的费用有了。
  儿女成材后老出纳自首
  虽然梁永萍每次悄悄拿出10元或5元公款时,已经不再像第一次偷钱那么害怕,但是本子上的记录已经密密麻麻,他始终感觉不踏实。
  到1999年6月,梁永萍悄悄统计了一下,自己已经拿了8000多元的公款了,想着女儿就要高中毕业,儿子还差一年也读完高中了,他长长嘘了口气:终于熬到头了,不用再偷了。梁永萍打算,只要供两孩子读完高中,孩子们就可以打工挣钱,自己就趁退休前慢慢将偷出来的钱还上。
  可是,事情没有按他计划的那样去发展。1999年8月,林林收到了广西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。看到女儿兴奋的样子,梁永萍实在不忍心让女儿的读书梦破灭,他借了钱送女儿进了大学。为了早日还清债务,梁永萍继续一点一点地偷公款。
    2000年2月,梁永萍要退休了,他算了一下,8年来,自己已经偷了3460次,一共3万元钱。在办移交手续时,他在账目上做了手脚。退休后,梁永萍想着如何还这笔巨款,偏偏这一年,儿子又考上了大学。
  “儿啊,不读了行不行?”梁永萍心痛地和儿子商量。
  “不,姐姐为什么能读?我是男孩,不读书以后怎么找工作?怎么生活?”儿子气呼呼地顶撞着。
  倔强的儿子到银行办理了助学贷款,他背上行李到学校报到前,冷冷地对父亲说:“你不用为我操心了!”
  果然,儿子上大学的几年间一直没有回家,连封信都没有。
  终于等到女儿和儿子都毕业并在柳州市里找到了工作。有一天,梁永萍借着酒劲,向妻子和盘托出自己贪污公家3万元钱给孩子交学费的事。赵九妹吓得一下捂住了他的嘴,压着嗓子说:“你都退休多年了,谁还知道你偷钱的事?咱谁也不说,这事就过去了。”
  “不能过!”梁永萍推开妻子提高嗓门说,“我自己知道我偷了钱,这十几年来,我没有睡一个安稳觉,现在孩子们都成材了,我也该去投案了。”
    2004年4月5日,梁永萍带上那本偷钱记录本,来到象州市检察院自首。
  老父亲赎罪之旅获轻判
    2004年12月27日,象州检察院将梁永萍起诉到法院。由于身体状况很差,梁永萍被取保候审回到家里。赵九妹立刻通知女儿和儿子回来看望父亲,但是两个孩子都拒绝回家。梁永萍无力地摆摆手说:“不回来好,孩子们爱面子,别怪他们。”
    2005年1月26日,是梁永萍贪污案开庭的日子。笔架山林场用了近半年的时间,终于将梁永萍所贪污的3万元钱,理出了一个头绪。
  当法官让梁永萍自述时,梁永萍说:“我向林场道歉,由于要负担两个孩子的学费,我就伸了黑手。如今孩子虽然都培养出来了,可是我却无力偿还3万元巨款,只有请求法官判我坐牢,向林场赎罪。”
  整个法庭只有梁永萍苍老的声音在回响。突然角落里传出赵九妹的哭声:“法官,饶了我家老梁吧,他知道错了。”控制不住情绪的赵九妹被法警带离了庭审现场,整个法庭陷入了沉寂,法官和公诉人都缄默了。一位林场的领导打破了沉默,试探地问主审法官:“如果我们林场不追究梁永萍的责任,是否可以不判刑?”
  法官回答:“虽然,梁永萍贪污是事出有因,但是法律就是法律,不管是什么原因,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。”
 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。
  开完庭后,梁永萍就病倒了,但始终没看到儿女回来。其实,父亲贪污公款供自己读书的消息,已经传到了姐弟俩的耳朵里,此时,他们正四处筹钱,为父亲赎罪。3月10日,姐弟俩终于借到了3万元,将钱交给了林场。
    4月4日,梁永萍再次走上法庭,这一回,他吃惊地发现女儿和儿子也来了。
  由于梁永萍是主动投案,再加上已经退还了所贪污款项,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梁永萍有期徒刑2年,缓行3年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
  编后:一个父亲,想方设法给儿女创造学习的条件,但他却向公款伸了手。在多年的“炼狱”中,他选择了自首,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法律是公正的,不管违法者有怎样的理由,最终都不能逃脱法网。